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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时间:2024-09-22 14:22:30
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酒店薪酬管理办法

酒店薪酬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资管理,完善薪资分配体制,结合酒店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结合本企业文化相关规章制度、商务酒店自身酒店经营规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在考虑酒店市场销售占有率和酒店经营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酒店劳动生产率增长总量的管理原则。

以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复杂性、工作绩效、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员工工资适当向风险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畅通晋升渠道,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应南京商贸商务酒店的酒店的各级员工,薪资管理办法参照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体系

1、为使员工工作绩效和职位异动在工资上有所体现,酒店现采用月基本工资加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

2、计件/计时工资制的工资体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条适用范围

酒店所有员工均为临时聘用,适用于临时聘请的酒店所有员工。(酒店员工均为临时聘请的员工)

外聘管理人员、特聘仅为执行总经理、值班经理级、厨房厨师长,相关部分在依据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文使用。

第九条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

第十条基本工资

参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一条职务工资

根据职务性质、岗位责任、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跨多职等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应综合考虑行业差别、专业差别等因素后,确定其适用的具体职等。具体标准详见《员工工资确定表》

第十二条工龄工资

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酒店服务,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每满1年,每月计发工龄工资。(不含社会服务年限,见附表工龄工资确定表)

工龄工资计发满5年不再增长。

员工1年内累计以病事假缺勤1个月以上的,不计当年工龄工资。

员工每月15号(含)前增加1年工龄的,从当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每月15号以后增加1年工龄的,从下月起计发全月的工龄工资。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

根据员工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确定。各职等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详见《员工确定表》

1、员工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随员工工作表现、劳动纪律每个月考核后变动或不作变动。

2、督导级(含)以下员工每月的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经营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部门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3、总经理室各级员工的岗位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工作绩效预留金,依据部门服务经营管理的绩效和部门员工离职率、个人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结合年终效益提成的工资体系考核内容。

4、员工绩效工资=酒店当月经营业绩×员工当月绩效终评分

绩效工资还包括销售业务提成、项目提成和计件、计时工资三种变通形式。

计件、计时或加班费的员工工资按酒店规定执行,其缺勤时间不在工资中体现。

第十四条津贴

各类津贴津贴包括住房津贴(外地员工自行租房)、职位移动电话津贴、工种需求津贴、工龄津贴、值班津贴、假期调休津贴等形式。实行津贴配给的原则是在经营、管理的需要,是简化人力资源成本需要的基础上执行

津贴以各相关部门提出,经总经办审核并报请酒店执行总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为准,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津贴项目或给予津贴。

给予津贴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该项津贴。

住房津贴: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内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给予一定金额的津贴。

移动电话津贴:因职位和工作性质需要使用移动电话的,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经按程序报批批准后执行。

5、工种需求津贴:相关部门工种不能按规定排班或酒店因岗位需要经协商后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认定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性工资津贴。

6、调休津贴:员工在节假日、公休日加班,在当月应调休无法安排的,员工所在部门,可向总经办书面提出申请,按照酒店与员工协商的工资标准给予津贴。

第十五条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包括销售提成)分为月度和年终考核两各类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扣列,在薪资管理制度制定体现。

年终效益奖励依据酒店完成经营自标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酒店根据企业盈利状况制定分配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工资计算

第十六条工资支付

1、凡新进员工,三天试工期,期内不合格可不计发工资。合格后其工资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2、凡离职员工,于离职之日起停发工资。

3、正常支付:酒店员工工资发放日期,次月10日为工资支付日。

4、非常支付: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结婚、生育、受伤、疾病、意外灾害或抚养家属死亡等非常情况时,可以向酒店申请预支工资标准80%内的工资。但以出勤的时间应得工资的为限。

5、特别支付:员工死亡、离职(不含自动离职)时,从批准之日起,办理相关手续后,酒店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或扣还应扣款项。

第十七条月薪制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

1、月薪制员工每月满勤以30天为标准,如需要按日计算时,可将每月固定工资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资。(不能按31天计算)

2、月薪制员工当月出勤天数= 30天―请假天数―2倍旷工天数。

月薪制员工入职、离职时,其当月出勤天数不包括入职以前的当月离职以后的有薪假日,应不予计算工资。

3、月薪制员工当月实发工资总额=(固定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岗位工资+职务津贴+超时津贴)+销售提成奖励。

第十八条月薪制员工请假扣减工资特别规定:

1、跨公休日请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计算工资。

2、跨法定假日请假且当月请假天数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资,反之则不享有法定假工资。

3、月请假天数达3(含)日的,销售奖励工资减半发放,月请假天数超过6日以上的,销售奖励工资不予发放。

4、事假,病假其在请假期间不予以计发任何工资。

5、对员工迟到 ……此处隐藏2782个字……p>

(五)酒店员工工资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核算,经财务部,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集团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发放。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酒店工资薪点标准表》

《员工调薪审批表-中基层员工》

《员工调薪审批表-高层员工》

《员工调薪评估表》

酒店薪酬管理办法3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包括工资与福利。其中“工资”是员工每月根据岗位标准、部门内部管理和员工行为准则、部门经营效益所得的劳动报酬的税前总额;“福利”是为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除工资以外的相关待遇。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实行差别管理。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基本组成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质量奖、效益工资和相关补贴。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标准与责任设置的一项固定工资;技能工资是根据各个员工的能力与贡献大小设置的一项激励性工资,体现员工的技能差别与提升程度;质量奖是根据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准则所设置的一项绩效工资,与月度考核、日常奖惩挂钩;效益工资是根据酒店经营业绩和部门业绩所确定的工资,与大厦整体效益、部门业绩挂钩。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体现各岗位员工的技术差别与熟练程度,与员工的'加薪晋级挂钩,员工技能等级的评定将结合技术等级考核、比武大赛情况而确定,它着重体现员工的技能。具体见员工技能等级考核制度。

三、质量奖

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状况、工作标准、月度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设置质量奖,它着重体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责任心,与月度绩效考核、日常奖惩挂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每月开展一次管理评审;主管以下人员每月考核一次,外聘人员、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按同等级的内聘人员的标准执行,实习生的考核标准按员工级标准执行。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资

根据整体经营效益和部门业绩设置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责任书紧密挂钩。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贡献大小,效益工资基数分一线和二线分层次、按级别设置(见附件),其分配办法是以总额的形式拨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具体如下:

1、确定月度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将编制内的所有人员的效益工资相加,其和为效益工资应发总额。

2、确定部门效益工资实发总额

根据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对应发总额作出相应的增减。部门缺编时,将缺编人员的工资总额拨发给部门;部门超编时,将超编人员的工资总额从应发总额中扣除。

为避免因主观原因造成计划的过度失控,合理协调各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当部门业绩在因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和个人主观过度失控造成业绩变化过大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效益工资总额,具体由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部门内员工效益工资的分配

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效益工资分配制度,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补贴

设以下两种补贴:

夜班津贴: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后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后下班的员工(含季节工和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店龄补贴:以时间为单位,每满一年补贴10元。

第三章工资确定与调整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个人能力的要求和发挥因素,实行等级工资制,各岗位的工资级别标准见工资等级表。

新员工入职前,根据工资等级表,用人部门与其共同商讨对转正工资

达成初步意向,其中试用发转正工资的80%,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双方对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不作为转正工资的依据,只作为参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应根据试用情况在给定的级别范围内确定其定级工资,如定级工资与转正工资所达成的初步意向一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给定工资范围的,需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奖优罚劣,贡献为主,效率优先的原则随时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员工工资上浮或下调,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范围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因职务变动或内部调动引起的工资调整,由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工资级别调整建议,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四章工资结算

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税后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顺延;效益工资和质量奖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员工可在三日内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根据酒店的行业性质,实行轮休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但不能跨季度调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作好每月排班表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的,一律调休。如经部门经理审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以加班工资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人力资源部每月审核、检查部门加班汇总情况,于季度末累计计算本季度加班费,于下季度第一个月随工资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员工迟到早退的扣款办法按《奖惩细则》执行。

员工缺勤按以下方式计算:

假种:法定假、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慰唁假、病假、旷工

旷工1天=事假3天,以此类推。一月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员工个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大厦不支付任何费用。

离职结算:离职工资自批准员工离职之日起开始冻结,待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方可发放。离职的员工需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店清退的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未事先声明原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因未办理离店清退手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凡被开除的员工,除接受相关罚款等处分外,只结算其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不发放质量奖、效益工资及其他奖项。

第五章福利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设置以下福利:社会保险、全员劳动合同、全员免费午餐、带薪年假及其他假期、员工宿舍、生日贺礼、免费工服、提供保护用品等福利政策,具体见相关的管理制度。

除特殊说明外,本管理办法不适用季节工、试用期员工、兼职、实习和外聘员工。

薪酬体系体现了大厦的经营发展思路,是大厦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酒店发展壮大,薪酬体系也将不断调整,日趋完善。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有相关规定中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工资等级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月度管理评审制度、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制度、员工技能等级表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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